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,健全学生资助制度,保证资助资金安全,提高学生资助工作成效和水平,特制定本规则。
一、积极宣传国家资助政策,利用各种媒介加大宣传力度,方便学生快捷、实时、详细地了解学生资助相关政策及资助活动开展情况。
二、实事求是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,及时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异动情况,并根据学生异动情况及时调整资助资金的发放。
三、严格做好各类奖助学金的申请、审批工作,确保资助信息公开、评审程序透明,坚持院(系)、校两级公示制,并将学生申请资料、投诉受理结果、公示情况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记录在案,建档备查。
四、按要求填报资助相关材料和数据信息,保证学生资助信息报表完整、及时,做到不虚报、错报、重报、漏报。
五、及时足额发放奖助学金,不截留、挤占、挪用、虚列支出、虚报冒领等违规使用资金,确保奖助项目资金规范安全运行。
六、坚持学生资助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透明,自觉接受监督。学校设立资助工作咨询专线0591-26292939,开通学生投诉举报电话0591-26296205和校纪委监督电话 0591-26292316。